ISO14000認證環境因素如何的識別
環境因素指一個組織的活動、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境 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。全面識別組織的環境因素,準確評價重要環境因素是建立與保持環境管理體系的基礎。根據ISO14000標準中4.3.1環境因素這一條款 的要求,組織在識別環境因素時應注以下幾方面考慮:
1. 從組織的活動、產品 和服務中識別環境因素
環境因素產生于組織的生產加工過程中, 包括原材料的 選用、原材料的輸入到產品的輸出,也包括產品的流通和消費的全過程
2. 識別 環境因素應包括可控制和施加影響的
可控制的是指組織自身可以管理、改變、 處理、處置的環境因素;
可施加影響的指組織不能通過行政管理或其他技術手 段等改變的某些環境因素,這類環境因素多屬于與組織關系較密切的相關方,可通過某種利益關系對相關方施加影響,間接實現對環 境因素的控制或管理。
3. 識別環境因素應注重考慮不同的狀態、時態與類型
三種狀態:正常、異常和緊急
三種時態:過去、現在和將來
六種類型:大氣排放、水體排放、廢物管理、土地污染、原材料與自然資源的使用、當地其他環境問題和社區 問題
識別環境因素須動員各部門、各層次的員工共同參與,全面考慮組織的產 品、材料、生產、工藝、資源、管理等多個方面。對識別和評價出的重大環境因素進行控制與管理,是環境管理體系的管理核心。